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担当 精准发力 打造扫黑除恶检察专业品牌

2025-05-22 16:32:27来源:包头政法在线编辑:赵芳

编者按: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包头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全区考核第一,全市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其中,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等10家单位高擎法治利剑、涤荡黑恶势力,有力助推了平安包头建设。“包头政法在线”将陆续展播各先进单位事迹,敬请关注。



强化担当 精准发力 打造扫黑除恶检察专业品牌

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精神,紧密结合本院实际,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以法治化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常治长效、依法打击、打防结合,不断提升辖区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制度建设 提升政治引领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青山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扫黑办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青山区检察院制定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常态化扫开展黑除恶斗争工作有机衔接的实施办法(试行)》《青山区人民检察院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管理办法》《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奠定了基础。

青山区检察院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所有涉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2021年青山区检察院被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谷文静同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24年4月,谷文静同志入选自治区扫黑除恶人才库。

立足检察职能 注重办案质效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生命线,坚决把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为确保办案力量聚合,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扫黑除恶办案团队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干警,采取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为实现办案保质加速,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面提前介入,就侦查方向和取证标准及时提供专业意见,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

坚持打防并举 助推社会治理

每一起黑恶势力滋生的背后,都存在社会管理的缺陷,修复、预防这些制度缺陷也是检察院监督的职责所在。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每案必建议”要求,全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自2021年以来我院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0余件。

在办理林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过程中,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及被害人均来自同一企业,涉案企业在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疏于监管、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青山区检察院遂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涉案企业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整改,从源头上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震慑潜在违法犯罪人员。

在办理要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过程中,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要某某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在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下,违法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委外催收合同,提供有偿清收服务,针对借贷经营的债务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破坏他人的正常生活、经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创新宣传形式 提高宣传质效

青山区检察院主动创新普法形式,把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融入老百姓生活中,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提高老百姓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

“以前遭诈骗的多得很,现在你们检察官定期会上门给我们作普法宣传,现在我们有防范意识了,不会被骗了。”……来自老百姓的亲眼所见、亲身感受,反映出通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彻底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整治了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共筑清朗和谐的平安青山。

2021年以来,我院利用各类平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宣传10余次,受众群众人数近2万人,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现场答疑解惑3000余人次。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基础上,刑庭全体干警继续鼓足干劲,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专业的审判水平、高效的庭审把控、精密的组织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