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堂培训凝共识 共享共学促推广——包头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举办“要素式两状”示范文本应用同堂培训会
2025-03-20 15:30:25来源:包头中院编辑:赵芳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要素式两状”示范文本的应用工作,提升律师代理案件中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应用率,3月1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同堂培训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丽琴,市司法局副局长左会军,市律协会长张承根,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代表、全市各律所近150余名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高阿韬主持。
会上,高丽琴、左会军、张承根分别围绕各单位积极推广适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发言。律师代表额尔敦朝鲁对应用“要素式两状”示范文本进行表态发言。
包头市中院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乔锁对起诉状示范文本的获取方式进行说明,结合立案工作实际从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管辖约定、诉讼保全、立案案由五个方面详细解读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填写要领。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赵艳敏结合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为例,向律师们讲解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填写要点和注意事项,并对比分析了传统答辩状与要素式答辩状的区别与特点。
同堂培训是深化业务学习交流、促进专业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通过此次同堂培训,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对积极推广“要素式两状”示范文本应用达成深度共识,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律师们纷纷表示将主动适应、积极实践“要素式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动包头市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截至3月18日,包头市两级法院适用示范文本案件已达1514件,整体使用率57.79%。市中院将以示范文本推广为契机,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定期培训、业务指导、案例研讨等方式,创新培训形式,主动协调对接,推进同堂培训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诉讼服务工作质效,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推动包头司法事业和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