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诚信“最强音” 激昂青山奋进曲

——青山区2024年诚信建设综述

2025-02-13 15:55:40来源:包头司法行政编辑:赵芳

2024年,青山区紧扣诚信建设工作主线,多维度发力、全方位推进,以诚信文化为底色、以诚信奖惩为抓手、以诚信体系为支撑,全方位夯实诚信根基,推动诚信建设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筑牢诚信根基。

统筹谋划,搭建诚信建设“四梁八柱”

秉持“一盘棋”思维,全方位统筹诚信建设工作。组织架构上,成立以政府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诚信建设工程推进机制》《青山区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细化各部门任务分工,推动各部门协同合作,迅速搭建起诚信建设坚实“梁柱”。监督落实上,组建四个专项督促指导组,以翻阅材料、现场会等形式深度“问诊”,实地指导各单位精准指出问题并督促改正。资讯流转方面,化身信息“搬运工”,积极发布信息简报,线上推送资讯,让诚信动态实时“在线”。

政务提信,多维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由区政数局牵头,装备园区、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市监局等41家相关部门配合,不断拓展服务套餐,提升市场主体登记准入的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同时,完善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拓宽公示广度与深度,将“双公示”拓展至“十公示”。此外,针对政府失信行为纠治,对各级政府部门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轻诺寡信、宰商骗商、违约毁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失信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21项工作台账并全部销号,印发《关于推动落实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事项的督办函》,解决中小企业欠款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商务立信,奖惩并行激活市场活力

构建“失信必惩戒、守信有激励”的诚信治理体系。一是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明晰失信主体判定标准,对失信主体实施多种惩戒措施。例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出境、高消费、贷款、保险等,同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及纳入重点监管等惩戒措施,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多元举措力推守信激励。创建“印象青山”区域公共品牌,选树31家诚信单位,宣传诚信人物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市场主体、市民投身诚信建设浪潮。开通“诚信企业优先综合受理窗口”,为诚信企业提供23项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办理和55项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三是积极探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助力失信主体回归正轨。推进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解决“多头修复”问题。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失信主体“即来即办”,高效助力完成信用修复。

社会传信,线上线下共筑诚信风尚

青山区深挖诚信文化内涵,全面开展诚信宣传。线下,积极探索“诚信文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模式。针对镇、街道基层单元,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主要阵地,打造诚信建设“大讲堂”;针对重点领域和人流密集场所,利用LED展示屏持续开展“亮屏诚信”;在学校、商圈、银行等地开展诚信宣传“七进”活动,设置诚信宣传栏、展板和光荣榜,绘制诚信法治文化墙200余平方米。线上,组建“线上普法讲师团”,坐镇包头广播电台、村(社区)大讲堂,讲解民法典中诚信相关条文;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公园广场等刊播内蒙古卫视诚信短视频宣传片,在微信网格群中宣传诚信建设成果,营造浓厚诚信氛围。

司法树信,公开监督夯实法治根基

一是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区人民检察院定期举行“开放日”和“接待日”活动,开展“两项监督”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通过包头市微警务手机客户端和包头市公安局网站,公开包括警种部门、服务窗口、民警信息等信息。二是强化司法人员监督。常态化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和政法系统公职人员离任从业管理,与在职党员、干部签订“三个规定”承诺书,制定《离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建立从业承诺制度。三是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规范投诉律师事务所、律师线索的受理办理程序,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综合管理系统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信息,规范实习律师申请、转所、年度考核等工作流程,实现律师、公证人员档案电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