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结果公示

2025-02-08 11:28:16来源:包头中院编辑:赵芳

根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破产案件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优秀:

1.内蒙古祥鹿律师事务所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轮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3.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4.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5.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6.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及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某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7.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及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某专用钢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8.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某轧钢厂破产清算案

9.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某餐饮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10.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某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合格:

1.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图书经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3.内蒙古瑞安律师事务所及内蒙古中昊会计师事务所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4.信泽法园律师事务所某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5.内蒙古中策破产清算公司某冶炼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管理人如对其被评为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案件所在地法院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由案件所在法院的破产审判团队主管领导和破产审判业务庭负责人组成复审小组予以审核;管理人对其被评为优秀或合格的,不享有异议权。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