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自由强敬畏 心存警戒塑新生

2025-07-03 16:44:08来源:内蒙古法制报编辑:赵芳

“高墙、电网、铁门……当这些符号化的监狱标识真正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内心感到十分不安和压抑,那一刻对高墙内外的巨大差异有了切身体会,第一次感受到原来我与这可怕的高墙竟然仅一步之遥……”与往常接受的学习教育不同,在这一次的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中,社区矫正对象张天(化名)写下了比原先感触更深刻的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有效提升教育矫正质效,筑牢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思想根基,近日,包头市司法局组织50余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随着监狱厚重的大铁门缓缓开启,庄重威严的气氛扑面而来。在监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有序列队,实地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学习、劳动及生活场所,目睹在押人员的生活环境和改造情况,听取工作人员讲解监规监纪和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零距离感受在押人员失去自由的铁窗生活。

活动中,包头监狱教育科科长周欣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详细介绍了监狱高墙内服刑人员食宿、劳作、三课教育等情况,让社区矫正对象算清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三本账”,提醒其明晰身份定位,增强遵规守法意识,做到心中有“尺”,行为有“戒”。并强调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监管规定,牢记自身身份,学会自我反思,积极接受司法所监管教育,还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争取早日完成社区矫正。

随后,一名在押人员还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失去自由的经历,以自身惨痛教训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严格遵规守纪。

“通过‘墙内’与‘墙外’的对比教育,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认同、在矫意识和法律意识,对他们形成有力震慑,也极大地增强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筑牢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包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支队长施亚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5年来,包头市司法局以提升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内容和方法,注重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题教育,着力提高教育矫正的精准性,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为构建平安和谐包头持续贡献法治力量。(肖玥)